台灣人若要在大陸駕駛汽車,一般的程序是必須檢附台灣的駕照經過筆試後換領正式的大陸機動車駕駛證,如果有些台胞是短期到大陸出差或旅遊,也可以選擇不需經過筆試程序直接換領"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請看下方的說明。
圖/網絡 |
法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三)《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90号)
(四)《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
※ 備註:
● 正式的名稱叫做: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
申請條件
在大陸境內短期停留的台灣機動車駕駛人,臨時進入大陸境內不超過三個月,可以申請有效期爲3個月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停居留時間超過3個月的,臨時駕駛許可有效期與准許入境期限一致,但有效期最長不超過1年;臨時駕駛許可有效期內可多次入境使用,無需重新申請。
※ 備註:
● 如上所述,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是給臨時入境停留的人員申請使用的,但是有些人可能覺得考試麻煩,即便是長期停留也去申請,關於這點,雖然也都可以申請成功,但是還是建議大家經過體檢及筆試去申請正式駕照,畢竟使用起來,臨時駕駛許可不如正式駕駛証方便。(臨時駕駛許可有一些限制,)。
● 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一年到期後,可以再次申請嗎?答案是可以的。
准駕車型
臨時駕駛證僅能駕駛租賃車輛。
臨時駕駛證僅能駕駛小型汽車(C1)和小型自動檔汽車(C2)。
※ 備註:
● 關於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到底能不能駕駛自己或朋友的車子,打電話到12345諮詢,12345轉接到車管所,上海車管所明確回答,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僅能駕駛租賃車輛。
● 也諮詢了上海車管所,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若是違規,可以用來扣分嗎?車管所的回答:可以的。
關於扣分的說明:
(一)持臨時駕駛許可的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的,註銷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並參照機動車駕駛人滿12分學習考試相關政策參加滿分學習、考試。
(二)臨時入境機動車駕駛人的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未按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再次申請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
● 如果您駕駛車輛時,必須同時帶著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及台灣的駕照以便接受檢查。
● 如果您使用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開私人的車輛會怎樣呢?如果交警嚴格執法,會以無照駕駛論處。(雖然實務上還沒有聽過相同案例,還是希望大家都能遵守法規)
辦理地點
在各省市的車管所辦理。
所需資料
台胞証、台灣居民居住証(或臨時住宿登記表)、台灣駕照(※請注意:台灣駕照過期在台灣仍可使用,但是若要換發大陸駕照或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台灣的駕照上顯示的有效期不能過期)、申請人近期半身免冠正面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張。(有些地區相片必須在車管所現場照相)
體檢、筆試
不需體檢、不需筆試。
費用
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工本費10元/證。
無照駕駛
未取得駕駛證就駕駛車輛的,扣留車輛,處罰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還可以併處15天以下拘留。
※大陸的無照駕駛處罰比台灣嚴格許多,請大家務必遵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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